福利到!各企业注意!
为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
积极扩大就业容量
深圳市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
(原名吸纳建档立卡人员就业补贴)
开始申领啦!
如果企业招聘了
中西部25个省市的贫困劳动力
并且满足两个补贴条件
每人可申领一次性补贴5000元!
带你了解这个贴心政策
补贴对象
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(机关事业单位、劳务派遣单位除外)。
补贴条件
1、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,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。
2、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,且当前参保状态正常。
补贴标准
每人5000元。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,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。
申请程序
1、补贴对象应在满足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之日起6个月内,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收到补贴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
2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公示补贴对象、补贴项目、补贴金额等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有异议的,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,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;公示无异议的,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,进入支付环节。
申请材料:
1、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
2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
3、劳动合同复印件
4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人员花名册
网上办理流程
申请:
1、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;
2、点击“申请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”功能模块;
3、录入包括电脑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户籍所在地等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的基本信息;
4、彩色扫描加盖公章的申请表、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脱贫人员花名册、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复印件、劳动合同复印件并上传。
二、受理:企业完成资料的填报和上传后,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申请,企业可在相应网站查询申请办理进度。
三、审核: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审核不通过的,告知企业修改或撤回申请;
四、审批: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批,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。审批不通过的,通知企业;审批通过的,通知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公示。
五、办结:通过审核和审批的申请将在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(公示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间),公示期无异议则视为公示通过,如果公示有异议则视为审核不通过。
线下办理流程
协助申请。申请人员到达行政服务大厅后,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内完成网上申报。
一、申请:
1、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;
2、点击“申请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”功能模块;
3、录入包括电脑号、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户籍所在地等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的基本信息;
4、彩色扫描加盖公章的申请表、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脱贫人员花名册、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复印件、劳动合同复印件并上传。
二、受理:企业完成资料的填报和上传后,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申请,企业可在相应网站查询申请办理进度。
三、审核: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审核不通过的,告知企业修改或撤回申请;
四、审批: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批,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。审批不通过的,通知企业;审批通过的,通知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公示。
五、办结:通过审核和审批的申请将在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(公示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间),公示期无异议则视为公示通过,如果公示有异议则视为审核不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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